关于开展四种(乙醇、硫酸、盐酸和硝酸)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1浏览次数:4427

实验中心、各研究所:

为适应“双一流”大学建设的需要,更好地维护校园环境安全,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部分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  四种危化品购买、存储和使用主要标准

根据学校下发的《PP电子游戏网站实验室安全检查规范》等文件和乙醇、硫酸、盐酸和硝酸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相关规定,上述四种危化品购买、存储和使用主要标准为:

1. 购买危险化学品须通过“PP电子游戏网站化学品监督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特殊情况在平台外购买应在平台上备案登记,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下违规采购。其中,硫酸和盐酸属易制毒化学品、硝酸属易制爆化学品,还须经公安处审批后方可购买。

2. 化学品到货后,应有专人进行验收登记,填写《危险化学品验收记录表》,并设专人负责管理,至少一个月内在平台上更新一次 “我的化学品库”。其中,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验收后应第一时间报公安处备案。

3.实验人员使用化学品应填写《实验室化学品动态使用台账》。

4.上述四种危化品应分类存放在药品储存柜中,且应通风、隔热、避光、安全,应有规范的化学品标签。

5. 实验室内存放上述四种危化品总量不应超过50L50kg,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于20L20kg

6.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有针对性地存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MSDS查询网//www.somsds.com/可下载打印),对本实验室进行危险因素识别并建立防控措施。

7. 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对进入实验室的实验人员(包括学生)进行详细且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讲解安全操作方法和有关防护知识,并做好培训记录备查。实验人员应熟知所涉及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后方可开展相关实验。

二、自查自纠

10月17日前,实验中心、各研究所应进一步明确网格化责任人职责,按标准开展四种危险化学品日查、周查的专项检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联合检查

10月1824日,学院和学校相关部门将对四种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进行进行联合检查,检查重点为实验中心、各研究所自查自纠落实情况和违反标准的“三违”行为情况。

四、整改阶段

11月,学校、学院将通报检查结果,并对自查自纠落实不到位的研究所和出现“三违”行为的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对发现两次“三违”行为的个人,学校将统一进行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其安全意识,督促养成良好安全习惯。

五、随机抽查

11月起,学校、学院将不定期对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通报,对再次出现违规行为的个人,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

1.各单位本着对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要责任到人,进一步加强对其它化学品,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的对标管理力度(对照MSDS相关要求),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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